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0-05-05 14:18:34 ruchengmei 760

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总体布局

a)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应满足HJ2015的要求。b)废水处理设施选址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宜靠近生产车间,废水可自流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有良好的排放条件。

c)废水处理设施总体布局应按照处理工艺和流程布置建(构)筑物及设施,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应紧凑、合理,并满足施工、安装的要求。通道设置宜方便维修管理及药剂、污泥运送。

d)废水处理设施应将管理区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上风侧,将污泥区和进水区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

e)废水处理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重力流,需要提升时应设置相应的提升设备,废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位,宜高于受纳水体的常水位。f)废水处理设施内管道复杂时宜设置管廊,管廊设置应符合GB50014GB50016的规定。

g)废水处理设施应做好防雨工程,有完善的雨水排放系统。

2  构筑物

a)水质、水量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站,宜在废水处理设施之前设置调节池。调节池容积应依据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范围及要求的均和程度确定,应满足水量、水质变化一个周期以上全部废水的调节要求。

b)调节池宜设置搅拌系统,定期清理,并应按有关要求采取加盖、排泥、通风、除臭及防爆等措施。

c)药剂与废水混合反应过程中,如产生有害气体,则混合池和反应池应加盖密闭,设通风设施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d)过滤池的反冲洗水应返回调节池,不得直接外排。

e)缓冲池采用分流处理工艺,各独立单元处理后直接到排放口的,应配置综合缓冲池,即各独立处理单元处理后应混合排放。缓冲池容积一般为4小时处理水量。

f)定期对各处理构筑物中的设备、仪表进行校正和维修保养,并存档备查。

g)废水处理设施内各构筑物需在四周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包括构筑物名称、构筑物尺寸、污水种类、主要污染物、停留时间、进出水口主要控制因子浓度范围。标牌样式见附录B.5。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蓝底白字,标准材料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贴膜。

3  自动化控制

a)根据HJ2015规定划分的大中型废水处理设施的重要工艺参数及处理过程应由微机实现三级监控,即现场设备手动操作、各处理单元独立操作、中控室集中控制。中控系统应有便于操作的显示界面。

b)中控系统应有排放流量(含累计流量)和出水CODpH、电导率等在线监测指标的数据及历史曲线。

c)中控系统应有各废水提升泵、曝气设备、污泥泵的运行记录及历史曲线。运行记录包括电量和运行时间。

dpH值调节宜釆用pH计;自动加药系统宜采用氧化还原电位仪(ORP)控制加药量,缺药时可自动报警。酸析、加碱应采用pH值自动控制设备,破氰、氧化应釆用ORP自动控制。自动加药系统可切换成手动控制。

e)各类泵均应与对应的吸水池液位连锁,并保证最低液位自动停泵。每个子系统废水进水泵、药剂加药泵、搅拌机、鼓风机、自控阀门等宜各自设置连锁,避免药剂和能源浪费。

f)自动控制系统应设置自动和手动互切换双回路控制系统。应具有自动保护和声光报警功能。对己实现在线监测的污染因子设置超标自动报警。在污染因子出现超标时,能及时报警并将超标废水引回再处理。

g)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主要操作单元、出水排放口进行监视,并能实施远程图像传输。所有图像资料至少保存30天。

4  污泥处理和贮存

a)污泥处理构筑物和设备的设置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

b)污泥经过处理后,应符合CJ3025的规定。

c)应依据危险废物的名录及相关鉴别标准,对工业废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进行鉴别,属危险废物的工业废水污泥,应按GB18484GB18597GB18598的要求进行处置。

d)压滤场所应设置围堰,并作防腐防渗处理,保证污泥压滤水和渗滤液妥善收集,回流再处理。

e)污泥浓缩应根据污水处理工艺、污泥性质、污泥量和污泥含水率要求进行选择,可采用重力浓缩、气浮浓缩、离心浓缩、带式浓缩机浓缩和转鼓机械浓缩等。

f)污泥浓缩工艺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

g)污泥的浓缩、固液分离构筑物和设备的排水,应收集到废水调节池。

h)污泥脱水应采用厢式或板框压滤机等污泥脱水设备进行机械脱水,压滤机的选用,应符合HJ/T283的规定。压滤机的设计工作时间每班不宜大于6h

i)脱水后的污泥,应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后,存放在具有防雨淋、防渗、防扬散、防流失的场所,并应按照GB15562.2的规定,设置明显标识,按GB 18597要求进行管理。

j)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泥浓缩设备。

k)污泥装袋运往污泥贮存点集中存放,运输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冒、滴、漏,贮存场所应有防扬散、防雨、防渗等防护措施,并悬挂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志牌。

5  回用水处理系统

a)有相关环保要求时,按要求建设废水回用处理设施。

b)回用水处理系统能实现稳定、持续运行,回用率达到环评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

c)制取回用水时产生的浓水应引回废水处理设施再处理。

d)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不得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6  分析化验室

a)废水处理设施应设水质监测化验室,应具备监测分析本企业所需要控制的主要污染因子的能力(监测条件要求高的指标,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b)按照检测项目配置相应的监测分析仪器和玻璃器皿。

c)定期与环保部门或有资质的实验室对检测结果进行对比。

7  其它

a)废水处理设施区保持干净整洁,所有操作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站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没有无关的杂物;墙体及容器槽罐外表无污泥和化学药品痕迹;地面用防滑、耐腐蚀地砖或涂绿色环氧树脂,保持无积液。

b)废水处理设施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用品与应急物资,在存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的场所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警示牌黄底红字。配置医药箱(配备常用外伤、应急用药品)、应急喷淋装置、操作人员防护必用品(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胶鞋等)、处理设施维修(鼓风机、防爆灯等)等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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