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某肉食品厂屠宰污水处理项目
处理规模:300m³/d
污水来源及水质特点:
通过前期大量的调研及分析可知,在屠宰和肉类加工的过程中要耗用大量的水,同时又要排出含有血污、油脂、毛、肉屑、畜禽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料和粪便等污染物质的废水,而且此类废水中还含有大量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微生物。肉类加工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对人畜健康造成危害。肉类加工废水所含污染物质大多属于易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在它们排入水体后,会迅速的耗掉水中的溶解氧,造成鱼类和水生生物因缺氧而死亡;由于缺氧还会使水体转变为厌氧状态,这样会使水质恶化、产生臭味、影响卫生。同时,废水中的致病微生物会大量繁殖,危害人类健康。在食品工业中,从排放水的数量和污染程度来看,肉类加工废水几乎居于首位。因此,对屠宰肉类加工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污染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是十分必要的。
肉类加工废水量与加工对象、数量、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肉类加工生产一般都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因此,肉类加工厂的废水流量在一年内有很大变化。与一般的工业废水相同,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的水质受加工对象、生产工艺、用水量、工人劳动素质和设备水平等方面的影响,在水质方面的变动较大,不仅国内、国外的数据有很大的差异,即使是国内不同厂家的废水水质也有较大的不同。
肉类加工废水含有大量的血污、油脂、油块、毛、肉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料和粪便等污染物。外观呈令人不快的血红色,并具有使人厌恶的腥臭味。此外,在肉类加工废水中,还含有粪便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以及沙门氏菌等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细菌,但一般不含有有毒物质。肉类加工废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呈溶解、胶体和悬浮物等物理特性的有机物质,其污染指标主要有pH、BOD5、COD、SS等,此外还有总氮、有机氮、氨氮、硝态氮、总固体、总磷、硫酸根、硫化物和总碱度等。在微生物方面指标为大肠杆菌。
排放标准:
废水处理后根据受纳水体或用途以及市农委、市环保局的规定而不同。该方案按照甲方要求需同时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2015)标准。出水水质参数所示:
项目 | 浓度 |
CODcr | ≤500g/L |
BOD5 | ≤300mg/L |
氨氮 | ≤45mg/L |
SS | ≤400 mg/L |
大肠杆菌 | ≤3000个/L |
pH | 6≤pH≤8.5 |
质量保证
l 保证所供设备的质保期为设备试运行验收日期起一年之内,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质量问题免费进行保修。
l 保证所供设备符合工艺设计的技术要求,完全可以满足设计的工艺要求。
l 保证所供设备的首次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小于9000小时,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
l 保证所供设备之间的安装、配合、连接及信号输送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工艺设计的总体美化要求。
售后服务
l 全面的严格培训:我公司免费为建设方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将根据需要分为理论、实践和参观学习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以保证工程的运行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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